意昂3体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7-09-13 瀏覽次數:0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財廳[2016]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院全日製在校正式註冊並參加正常學習的本科學生。
第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第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堅持實事求是,確定合理標準,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意昂3認定、審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嚴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製度🏌🏿♂️🧒,規範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第二章 認定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意昂3設立認定工作組🤝、年級(專業)認定評議小組兩級認定工作機製,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地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第七條 我院成立以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副院長為組長、學生輔導員擔任成員的認定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審核本院的認定工作。
第八條 以年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由學生輔導員任組長▪️,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年級(或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民主評議工作。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年級(或專業)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於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名單在本年級(或專業)範圍內公示🫒,並報學生處備案🧑🏽💼。
第三章 認定標準
第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依據參照石家莊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結合我校收費水平⚀、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分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個檔次。
第十條 學生本人或學校能夠證明學生難以支付學習費用🏖,基本生活費用低於石家莊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我校學生日常平均消費水平,可認定為一般困難學生🪀。
第十一條 符合一般困難學生認定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考慮認定為困難學生。
(一)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且未再就業,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的;
(二)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
(三)直系親屬長期患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
(四)家庭遭遇突發性變故或自然災害的;
(五)單親家庭且缺少固定經濟來源的;
(六)其它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
第十二條 符合一般困難學生認定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考慮認定為特別困難學生。
(一)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農村低保家庭學生;
(三)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四)孤殘學生;
(五)烈士子女;
(六)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
(七)其它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且無法支持正常生活學習的學生。
第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一)家庭投資辦企業🧎🏻♀️💆🏻♀️、擁有豪華樓房、小汽車的;
(二)經常消費高檔通訊工具、高檔電腦(特殊專業除外)➛、高檔娛樂電器、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奢侈品或有其它奢侈消費行為的🫳🏿;
(三)節假日經常外出旅遊或平時經常進行娛樂性消費的;
(四)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的;
(五)有酗酒、賭博等不良習氣的;
(六)平時消費水平明顯高出周圍同學平均生活水平的;
(七)弄虛作假獲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資格的;
(八)其它不予認定或應取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資格的情況。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四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
第十五條 學生本人申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一)建檔立卡家庭的學生👩🔬,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二)非建檔立卡家庭且未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由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已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非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第十六條 年級(專業)民主評議(日期🛀🏽:2017年9月17日)
年級(專業)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在調查走訪和個別談話了解的信息,以及學生日常消費行為的基礎上召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議會議。
評議會議內容包括:
(一)評議小組成員集體學習《意昂3体育家庭經濟困難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意昂3体育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和《意昂3体育經濟困難學生免繳學費問題的實施辦法》及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
(二)評議小組組長將學生提交的“家庭情況調查表”(扣章)+貧困申請+《意昂3体育家庭經濟困難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申請表》統一匿名編碼,以“1、2👩🏼🚒、3……”形式編碼👨🦽➡️,不同號碼對應不同學生;
(三)評議小組組長依照學生提交材料,按編號依次匿名宣讀學生家庭情況,其他評議小組成員根據學生情況🥢,按照相關文件精神進行打分,貧困程度越高,分數越高;
(四)計算學生所得平均分,並按照平均分高低進行排序,然後將編碼與姓名對應,最後依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同等級的名額依次排隊對應並擬定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及困難檔次👨🏻🦯➡️,報意昂3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
(五)評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時,要保護學生的尊嚴,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第十七條 意昂3初審公示
意昂3認定工作組對年級認定工作流程、評議結果進行初審,擬定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困難檔次👩🏻💼,在本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學生處。
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意昂3認定工作組提出質疑,意昂3認定工作組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對答復仍有異議,可向學生處提請復議🧑🏻🦰,如情況屬實,將做出調整🫢。
第十八條 意昂3備案
意昂3將相關材料上報學生處,學生處審核、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無誤後👨🚀,意昂3各年級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將學生提交的《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及《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留存管理。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十九條 意昂3應通過實地走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及時發現那些家庭經濟困難但未受助、家庭經濟不困難卻受助的學生👩🏼🦰,及時糾正認定結果存在的偏差。同時鼓勵家庭經濟狀況好轉的學生本人自願申請退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庫。
第二十條 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意昂3要及時做好調整並報學生處🤦。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取消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以及本年度的評獎、評優資格,並收回資助(獎勵)錢物。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一條 意昂3要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嚴肅性和真實性,凡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意昂3將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意昂3体育負責解釋。
意昂3体育 2017年9月